事项名称: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
法定期限:无
办理部门:农林水利局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:中心农林水利局窗口
窗口电话:2268868
行使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34条:在林区经营(加工)木材,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《河南省木材经营管理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)
收费依据和标准
不收费
申请材料
1、申请报告书、申请表;申请报告书应注明加工品种、年产量、场所地址、采用标准、产品用途、市场前景、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组成、生产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内容;申请表格式见附件
2、经营注册资金证明
3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
4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5、主要从业人员资质证或学历证书
6、其他有关的文件、证明
7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
办理流程:受理、勘察、审批、发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