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
法定期限:1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安监局
承诺期限:无
办理地点:中心安监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50
行使依据: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 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申请材料:
1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、销售量、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;
2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;
3、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;
4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
5、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,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、资料
6、安全评价报告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签发 办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