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
法定期限:30个工作日
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工商局
办理地点:中心工商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63
行使依据: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申请材料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;
3、公司章程;
4、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5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6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;
7、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;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转的,提交批准文件;
9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发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