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
法定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工商局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:中心工商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63
行使依据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 2.《个体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价费字[1992]414号
申请材料:
1、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2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;
3、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4、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,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发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