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分公司变更登记
法定期限:30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工商局
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:中心工商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63
行使依据: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
收费依据和标准:价费字【1992】414号:
申请材料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表人的证明》;
3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4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要求提交的相应变更事项有关文件:
5法律、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发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