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(农业、林业)
法定期限:30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农林水利局
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:中心农林水利局窗口
窗口电话:2268868
行使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
不收费
申请材料
(一)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,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;
(二)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
(三)注册资本证明材料
(四)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
(五)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
(六)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
(七)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
(八)生产品种介绍,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;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,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;
(九)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
办理流程:受理、勘察、签发、送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