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、变更、年审、注销,清真食品信誉标牌核发、年审、注销
法定期限: 7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 宗教局
承诺期限: 无
办理地点: 中心宗教局窗口
窗口电话: 4802658
行使依据: 《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》《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 不收费
申请材料:
1、生产、经营单位法人照片3张,身份证复印件2张;生产、经营企业需提供《营业执照》与《卫生许可证》复印件各两份
2、生产、经营单位法人填写《##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区伊斯兰教协会在表上签署审批意见
书面申请
办理流程: 受理、审核、办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