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
法定期限:30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工商局
承诺期限:无
办理地点:中心工商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63
行使依据: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申请材料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全体股东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;
3、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;
4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;
5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6、公司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;
7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;
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9、公司住所证明;
10、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;
11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;
12、公司申请登记的营业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。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发证